各民办幼儿园、学历学校、培训机构:
现将北京市教委关于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违法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下发,请各民办幼儿园、学历学校、培训机构认真执行落实,做好师德教育和教师管理相关工作。
东城教委民办科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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