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东城教委
2018年11月29日,东城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工会联合会组织召开了民办教育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29名基层学校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2018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草案,草案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6%(2171元),并新增内容“教职工或其直系家属遭遇大病住院、去世等情况,学校可对教职工进行慰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草案符合民办学校实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大会代表表决,《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草案获得全票通过。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城区民办教育行业集体协商制度》草案。
集体协商工作是推进民办学校办学规范化的有力手段,更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今后,联合会还将在更多方面、更多领域探索集体协商工作,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版权所有: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京ICP备200090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454号 技术支持:富源汇丰
办公地址:东城区东兴隆街54号
邮政编码:100062
办公电话:校外培训工作科 010-87022080 民办教育科 010-87022083
版权所有: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京ICP备200090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454号 技术支持:富源汇丰